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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天亮之前离开我(转载)

别在天亮之前离开我 (78)取钥匙开门。包里怎么有一张硬硬的卡片?逗扣年华的会员卡。凭卡购物七折优惠。电话……
哦,这就是他说的电话了。卡上没落他的大名,我仍旧不知道自己不久前投怀送抱的是哪一位。
天亮了,家里的灯也亮着。我离开的时候灯没关,我回来的时候也不关,就让它亮着吧。我要让它一直亮到今天过去,记它帮我记着这个日子。
曙光没回来,那我就等着吧,他应该记着的,也许他只是太忙了。昨晚也许他在紧急处理自己手头的事,想今天赶回来吧。
我别总是坐着了,既是纪念日,就先看看纪念品吧。
拉开储藏室的门,找到一个用心收藏着的袋子,把东西全部倒在地上。八双平底拖鞋。都是我的。
结婚八年,平均一年一双。虽然不是每年买一双,但却全是曙光给我买的。每双拖鞋都有一个故事。
我是个女人,是个爱美的女人,高跟鞋可以让女人多几分仪态,所以它们也是我的爱。我甚至能穿高跟鞋逛街!每当林菲大叫着说我厉害的时候,我总是谦虚地告诉她:基本功,基本功。
但非常失败的是,我好不容易缠上曙光一起逛街的时候,穿高跟鞋的种种不适和痛苦经常会突发其来,让我忍无可忍,难受得惨状倍出。
于是,曙光总是迅速找个地方安顿我坐好,然后跑着去为我买舒适些的鞋子。
为了保证不返工,他无一例外买的都是平底拖鞋。甚至,有一次买的还是孕妇专用的底子超软的那种。我乐晕了要……
要舒服,不要风度。为了解放我可怜的受气的脚,我总是当即换上笨笨拙拙的拖鞋,由曙光提着我玲珑的高跟鞋陪我继续逛街。
有了第一次,第二次再上街的时候,我依旧会穿高跟鞋,因为,好看。每当曙光有了异议,我总是拉下脸来说不去了不去了,你嫌我麻烦我就不去了。他总是哄着我,去吧去吧,大不了就是一双拖鞋的事儿嘛,俺媳妇,好打发。
于是一次一次的,鞋子就攒了下来,攒了这么多。
我喜欢我的这些鞋子,我珍爱它们。
把它们穿回家以后,我全部刷洗干净收藏起来。我自己在家里穿的,全是我买给自己的。曙光有时看我买了新的拖鞋回来总是说,我不是给你买过那么多吗,你怎么不穿啊?
我说我不舍得,也舍不得。他就大笑着说你怎么非得说两个词儿啊,它们的意思不都一样吗?
我说它们的意思是没太大区别,但两个词儿全说出来了我的意思才算表达清楚了。
我珍藏这些鞋子,我珍藏曙光对我一点一滴的爱。
太阳正高,光线正好,屋子里面正清爽明朗。
站在一大堆鞋子中间,我一双双穿上,又一双双脱下。
穿上这些鞋子的时候,我清楚地记起当时曙光买它们回来时的样子。
这双缀满亮片的黑色鞋子,是我坐在文新巷的香香米皮店等着他买来的。他大大方方地蹲下为我穿上:“你的脚白,穿这个显得更白。”边儿上有吃东西的小情侣看到了吃吃地笑,曙光给人呲了呲牙挤了挤眼。
这双两根带子交叉的鞋子是我坐在海天商贸城四楼电梯口的长椅上看着他拎过来的。“式样简洁吧?”他递给我看。
这双孕妇专用拖鞋,他给我穿的时候悄悄说:“别吃得太胖了以后,万一把底子压扁了人会以为你也怀孕了呢。”
……
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些有关爱的往事依然清晰,历历在目。只是,我眼前只看得到这些爱的物证。爱的演绎者,我看不到了。中午了,曙光还是没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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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天亮之前离开我 (79)
把那些鞋子收拾了起来,把抱有希望的心也收拾了起来。我饿极了,必须吃点东西了。
昨天中午吃过饭到现在,整整一天了,我什么东西也没吃。我无意中挑战了自己的生理极限。
民为食为天,老话了。我本以为曙光会是我的天,但现在看来,饥饿比他对我的杀伤力更大。我再不吃饭的话,会倒下。
打开冰箱,前几天买的东西又吃得差不多了,只剩下速冻饺子和饮料了,厨柜里还有一些速食面之类的东西,看着没有一点儿胃口。曙光不回来,我的日子过得就不象个日子。
饿得心慌,也许等不到把冻饺煮熟,我就真的休克了。到时候不知道我来不来得及打110,120,或是119,人命关天的事,也是十万火急的事嘛。
我打那个干什么,闹不好警察兄弟得逮我一顿好训呢,不就是想好好地,快快地吃上一顿饭吗,打电话叫人送来就是了。
找找看,我好像有一张定餐卡,是小区附近一家新开业饭店的,那天我赶着上班的时候他们的服务员在门口拦着给我的。对了,那天我攥了一路,到机关就压玻璃板底下了。
怎么办呢?真是越急越不出汗!哦,这不还有一张卡吗,披头芬的卡。也行啊,让他给我送些过来。
电话打通了,响了一声就被接起,让我考虑他来合不合适的时间也没有。
如果他晚接哪怕一秒,我就把电话放下了。我可以叫林菲的。
这也许就是一种宿命,我总是想和他说再见,不再见面的再见,可是我们,又总在再一次相见地再见。
“要我做什么?”听他那边有若隐若现的嘈杂声,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给我带些吃的过来,要快。”我交待着。
我刚把话说完他就挂断了,他甚至没问我在哪儿。
我饿坏了,饿得把盆子筷子拿到餐桌上的时候,嘴和手都在抖。我不会是得了那个什么“饥饱痨”吧?可是听妈妈说,那是刚生过孩子的女人在做月子期间吃饭不及时饿过了劲儿才得的病,当时我听她一说还笑得不行,夸张地学着嘴和手同时抖的样子,害得妈妈敲了我一筷子。
这奇怪的症状怎么就出现在我身上了呢?我只是太饿了太饿了,现在来个活人我也会两眼放光吧,妈呀,我成鲁迅笔下的狂人了?!这好好的年代里我怎么就这样给社会脸上抹黑呢?
没等我想明白,就听到了敲门声。披头芬!
快点儿!我要!我还要!全给我!
如果人不知道这是我指挥着披头芬往盘子里倒菜,只听我说话的狠样儿,一定以为,这个女人好色……
我爱吃的庄稼院儿的饭菜啊,我可想死你们盼死你们喽~
我吃,我吃,我吃吃吃。我吃饱了。
啊,吃饱了饭的我,再看那个披头芬,竟然觉得他好看了许多。饱人袁清看刀条,竟觉格外窈窕~
话头上,也柔顺了许多。“你怎么知道我在家?”
“不在家你还能在哪儿,死要面子……”。
“今天他们的菜做得这么快啊?”
“我上人后厨直接抢来的,逮着什么做好了就抢什么。”
“人家肯依吗?”
“我说我老婆坐月子呢饿不得。再说,双倍的价嘛,能不给吗?”
啊?刚才我不就跟月子婆娘一样吗?救死扶伤的人啊,我得亲他一口。
他拉着凳子往后一退,“我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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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天亮之前离开我 (80)他让我觉得惭愧,让我看到自己内心的丑陋。
我当他是什么人了?饿了要他送饭来,吃饱了赏赐似地亲他一下,这还是我吗?在他面前我那样的世故势利,简直就是一个小人,我不屑的小人!
老人们常说:上等人争衣,下等人争食。看来我的思想境界还真是下作!
我凭什么敢那样对他?还不是因为他说过的他喜欢我?!
我利用了他的感情,我怎么可以这样龌龊?!我烦透了自己!我……
“看你刚才跟个饿狼似的,怪吓人的”。他看出了我的难堪和羞愧,想开个玩笑,自己却没有笑出来。
想想自己刚才的样子一定很可笑,可是,我也笑不出来。
“对不起……”。这句话我说得很无力。我知道,它不能抹去我对他的伤害。
他转过了身子背对着我,我能感觉到他的呼吸起伏。他在极力控制自己不要对我发火吧。
如果哪个人那样对我,他说一千句一万句对不起我也不接受。
只是,我自己轻易不对人说对不起这三个字。因为之前我觉得,我没有什么对不起人的。
现在不一样了。我不能给予他什么,可我一直从他那儿索取。索取着在他那儿的放肆,索取着在他那儿的任性,索取着在他那儿无条件的支援。
我们之间,没有平衡。
可是,我想要自己的心理达到一种相对的平衡,失重的感觉让我这样不安。
对,我曾经请过他吃过饭,而这次,就算他请我了。
“我们扯平了。以后,还敢吃我的请吗?要知道,你回请的时候,也许又得象今天一样支付双倍哦。”我不想看到他的沉默,他的沉默让我有压力,我想要他开口说话。
他转过身来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只要你愿意。我有什么好怕的”。
他已经不象我最早在迪吧遇上的那个孩子了,他变了……
哦,我一直没顾上问他,“你吃饭了吗?”
指指我扫荡过的战场,他苦笑了一下:“你问得太晚了吧。”
“我给你煮点儿饺子。你等会儿。”我去开冰箱。
“有没有能做得快的?我今天连早饭都还没吃呢。”他四下翻着找着。
原来他也饿着啊!“有速食面,行吗?开水一冲就行了。我给你冲两包。”
“好吧,快点儿。吃过米线了,这也难吃不了多少。”
他还记着呢!
“好了。吃吧。”速食面冲泡起来还真是蛮速度的。
他吃得也够速度的,真成速食了。
“吃好了?”我问他。
“吃饱了。”他回答。
我们两个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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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天亮之前离开我 (81)“我打电话给你的时候,你在店里吗?”
“没有,我在家纺商场。”
“上那儿干什么?去那儿逛的可基本全是女人。对了,和谁一起去的?”
他不会是陪女朋友一起去的吧?这也正常,他应该有女朋友的,只是我一直没问过他。
“自己去的。想买点儿东西……,本来想让玲子替我去,可今天店里忙”。
“哈,你还挺讲究的嘛,专门上那儿挑去了?那里的专卖品牌比较多,不过质量都不错……”。
“嗯。我不太懂材料,只能大概看了一下颜色什么的”。
“也是,这又不是让你进货去选小扣子。”
“你说什么?”他变了脸色。
我一不小心又伤了他了。可是,“我觉得你对扣子的另类经营上很有眼光啊,以前我还真不知道扣子也可以做生动地点缀。”我说的是实话。
“嗯,我进货的时候,首先是保证我自己喜欢的”。他的脸色缓和了。
“我们这一点儿一样。我买东西经常是遇上喜欢的就买,有时也不一定当时就有用”。我领他去参观客房,那间房一直闲着,也没有什么客人要在这儿留宿。“这套床上用品,瞧着就舒服吧?”
“我没试过,不能说它舒不舒服。”他坏坏地笑了起来。
哈,狡猾的小孩子!“好吧,你试一下吧,躺着感受感受。”
“我想要你跟我一起感受!”他大叫一声,抱着我摔到了床上。
好舒适好舒适的感觉啊,看来我的眼光真是不错。
“别动。”他想搂紧我,我要他放松,要他躺得舒服些。
他把我放松了,自己晃了晃身子。我也放松了自己。
不想再动了,这样躺着感觉挺好,我需要睡眠。
眼皮沉沉的,临睡着前看了看他,他正沉沉地闭上了眼。
这一觉睡醒,已是夜里十一点多了,屋内的灯全亮着,照得亮如白昼。
我先醒的。我对十二点的钟声有种警惕,它不能从我身边悄悄溜走。
他也跟着醒过来,侧过身来看着我的脸。
“还不死心?”他突然问。
“什么?!”他的话什么意思?
“没什么……。我是问你,还不死心塌地对自己好啊?你得学会心疼自己。这两天就没怎么好好睡吧,再睡会儿。”他冲我扬了扬下巴。
再睡会儿?这话他已经说过两次了。再睡会儿事情就解决了吗?谁替我解决啊?他?可能吗?
去客厅看时间。钟表上显示,11点36分。剩下的20多分钟时间内,会有奇迹发生吗?
他也起来了,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冷漠地看着我。
拿起电话拔了一个花店的号码,那是我一个远房亲戚开的,他女儿就住在和小区隔三条路的店里。
“琳琳,是我,你袁清姑姑。耽误你睡觉了啊,给我送两束花来。对,送我家来。你门口好打车吗?嗯,那好,你记一下,我给你说要什么花。”
我得为曙光庆祝一下,今天是他三十岁的生日。我也得为我自己庆祝一下,我结婚八年了。
“一束用月季,洋兰,配上万年青叶,撒上满天星,我要送给朋友祝贺生日。不,不要百合和勿忘我。听我的,不要。一般都要是一般情况,我这是二般情况。卡片上写:祝你生日快乐。另一束,红色康乃馨12枝,白百合1枝,用满天星点缀,卡片写上:明天会更好。好,你12点以前一定给我送过来。”我放下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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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天亮之前离开我 (82)好好洗把脸吧。披头芬使那么大劲儿,也没把我的脸洗干净。
用手捧水浇洗脸并搓揉。
挤洗面奶少许于左手心,用右手浇少许水于左手,两手互搓,至洗面奶在两手掌完全搓散。
双手在脸上搓揉。
用清水冲掉手中残余的洗面奶,重复地做,直到手脸之间没有滑腻感。
用清水冲掉脸上残存的洗面奶,使用毛巾搓擦脸和手并干之。
好了,一张干干净净的脸,一份清清醒醒的心。
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我又是以前在机关里那个安安静静的袁清了。
“继续变。继续。我看你还能变成什么样儿。”他一直跟着我,看着我,声音冷得跟他的脸一样。
不行,我头发还没梳呢,得抓紧了。
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把头发精致地盘在了脑后,这个,也是基本功。
这样看起来是不是更干练,更职业化了?
对,再用美宝莲的果冻唇彩涂一下嘴唇。好了,脸上一下子有了颜色,精神多了。别的妆就不用化了。
我的郑重打扮让敲门进来的琳琳很是意外:“姑,你出去给人送花吗?早知道我直接送去就行了。”
拿了四百块钱给她:“这就够麻烦你的了,路上小心点儿。”
小姑娘坚持不要这么多,那怎么行呢,“多出来的是打车钱。”
琳琳走了,披头芬从客房出来了。我说耳边的冷言冷语怎么停了,原来他刚才没跟着我啊。
还好,11点54分,来得及。
来到卧室,把一束鲜花放到床上,对着婚纱照上的曙光说:“生日快乐。”
他的笑容定格着,那晚泼上去的酒,在他脸上并没着什么色,只是墙上有隐隐的痕迹。
举了举另一束,“来,你也为我祝贺吧,八年万岁!祝我以后每一年的每一月,每一月的每一天都快快乐乐……”。
话没说完我就哭了,眼泪止不住地流。
钟声敲响了,一下一下地敲在我的心上,生疼生疼的。没有任何奇迹发生,新的一天就开始了。
我没有等到我的爱回来。心形卡上的“明天会更好”只是我对自己的怜惜。“祝你生日快乐”,更是可笑的一厢情愿,受祝福的对象只是我面前的这张照片。
把两束花并排放好,放在我和曙光曾经同枕共眠的大床上。鲜花会败,我对自己的安慰也不会留下来。
拿出我的衣物和个人用品,关掉一直亮着的灯,卧室的钥匙拔下来扔在床上。我对曙光所抱的幻想,连同我的眼泪,在锁上这道门的一刻,永远地成了回忆。
把从卧室拿出来的东西整理进客房,我做得有条不紊,充分发挥了自己在工作上的细心和耐心。
以后,客房就是我的栖息地了,我将客居在这里,直到有一天找到安身之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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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天亮之前离开我 (83)从中午开始,我已经睡足了八个小时,现在没有丝毫睡意。跟着我在客房走来走去的披头芬,也是精神抖擞的样子。这样亢奋的时候傻坐在这里干什么。
“很久没上迪吧了,咱们玩通宵去?”我面带笑容,动员着他。
他没有笑:“我累了,不想动弹,就想呆在这儿。”
这儿?这儿是哪儿你知道吗?这又不是你家!你最好赶紧走人。“也不能呆太晚吧,你那边不是没人看店吗?”
“两边店里都有人,互相照应着呢,没事儿。”我越说,他倒越不慌着走了。
他不慌我慌啊!他想呆到什么时候啊?要是天亮人看到从我家里出去这么一个不是我老公的男人,我还怎么在这楼上住啊?他真以为他是我表弟啊?
“怎么,怕了?你上我那儿去的时候怎么不怕?”披头芬嘲讽地问。
他的话把我噎着了。
“两种选择。一,呆在这儿。二,去我那儿。你选吧。”他似乎掌握了什么主动权,说话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这是单选题,答案对我来说简单而又确定,“走”。
又不是上刀山下火海,没有什么害怕的。再说,他今晚难得这么严肃,不象准备犯混的样子,那就更没有什么可怕的了。
我们走得很大方,并排着走。楼下停的一辆车突然打开了车灯照着我们的背影,我们也没有任何羞怯,好像两人只是在结伴走夜路。
嘿,这会儿没一辆车从小区门口过。真是奇怪,你不坐车的时候吧,一辆辆地在你眼前晃,你真要坐的时候吧,有时还真得费时间等。
反正又不瞌睡,等就等吧。披头芬甚至哼着歌,开始有节奏地抖着他的黄瓜腿。
好嘞,来了一辆。我打开车门坐在后排,他也跟和我挤在一起。早知道我坐前面了,那位置是打发车钱的位置,想给他面子呢,他倒不领情。
他一把伸手揽过我:“靠近点儿。”
干什么!我甩开了他。
他压低声音凑到我耳朵边儿:“别那么紧张,又不是一会儿要强迫你上床,装得跟处女似的。”
他开始犯混了?!这可不是好兆头。必须打消他的嚣张气焰。
我没接他的话,不动声色地用手狠狠在他腿上拧了一把,揪住一块肉转了一个圈儿。人要是胖点儿肉厚,拧一把可能没什么,就照他瘦得皮子一掂老高,这一把拧的,哈。
他张大了嘴巴,身体一下子坐直了,可没有叫出来。下车的时候,他踉跄了一下,看来拧得是够疼的。
“怎么样兄弟?一会儿上床耽误事儿不?”我乐呵呵地问他。
“算你狠!”他恶声恶气地贴我脸上叫了一声。
“嫌我狠我就不去了,别再狠出点儿什么事儿。”把他送回来我就可以放心地回去了。
“想溜?没门儿。送到老虎嘴边的肉,还能让它飞了?”他半真半假地抓起我的胳膊。
“放开,我自己走。”他架着我算怎么回事啊,好歹我也要走得象个英勇就义的革命志士吧。再说了,就他那小店,还真能是刑场啊?我还真没听说过用扣子当刑具的。
开了门,他直接到里面把小屋的灯打开了。看来他真是走惯了的,摸黑进去如履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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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天亮之前离开我 (84)小屋确实太小了,连个凳子也没有,一进去就只能坐床上了。我坐下歇着,他也跟着过来了。
“上床吧?”他坏坏地笑着。
我立即用眼睛告诉他:为什么不呢?
好好地把这张刀条脸看了个仔细。眼睛不小,竟然还是双眼皮,眉毛挺浓,嘴巴的轮廓也不错。可以说,如果不是那糟糕的脸形,他倒真是挺英俊的。
而且,他有一个优势:年轻,和其必然相连的,应该是:力壮。既是如此,我为什么不好好享用呢?
上上下下打量够了他,又嗅了嗅他身上的味道,嗯,还算清爽,没有什么油腻味儿,包括他的长头发。
脱掉鞋子,我先上了床,拉过一个饱满的靠垫枕着。这个靠垫压在床根儿放着的几本书上,他应该是喜欢靠着看书的吧。没想到,这孩子还这么爱学习。我不喜欢他的枕头,太低了。
他也上了床,却没有躺下,只是坐在我身边,有点儿紧张地背对着我。
“怎么了?不习惯?”我笑起来,“我们这样多好,好说好商量的,用不着拼命挣扎大声呼救的。象你说的,我又不是处女,做爱对于一个不是处女的女人,从来就不是什么大事儿。我用不着担心什么阳痿早泄。担心久而不举,举而不坚,坚而不挺,挺而不久是男人的事儿。但我估计,这些你也不用担心。这上床嘛,就是为了做爱。好了,接下来告诉我,你是想要我自己脱光,你直接进入主题,还是由你一点点地来开发?”
我问着他话,举起手搭在他的后背上。他的身体突然变得很僵硬。奇怪了,不是他挑的头吗,这会儿装什么腼腆?
“要不要我帮你?”我坐了起来,拢过他的头,准备亲他。
他一下子掰开我的手,把我推倒在床上,压住了我。
他并没有兴奋。我知道。他为什么不兴奋,我不想知道。
我想要抱住他,可他迅速把自己的身体从我的身上移开,却没有忘了控制我的手臂,我们就这样叠在一起,非常奇怪的姿势。
“不想要我吗?我那么差劲?”他无法不让我说话,所以我问了。
他喘得厉害,汗一点点地渗出来,他的手慢慢地潮滑,我差点儿就把自己的手抽出来了,他又重新按紧了我。
“要不,就是你有毛病?……如果不是,就先放开我。”我慢慢地和他说着,象一个循循善诱的老师,“你要是不会,我可以教你,你不用紧张。”
他闭口很长一段时间后,终于开口说话,可声音弱得几乎听不见:“要是我们……,我会在你心里留下印象吗?”
原来他想知道这个。看来他不傻……。“想听实话?”
“嗯。”从他的语气里我知道,他其实早就知道了答案,只是,他想要我说出来。在他的潜意识里,一定还心存着什么侥幸。但我们都不可能侥幸,他不能,我更不能。
我转过头去看了看床根堆着的那几本书,“你做你的,我找本书看。你做完的时候,我可以完整地给你叙述我看的内容,准确率不低于90%”。
他松开了我,可我还是动不了。因为他一下子泄了气,把肩膀和胳膊的重量全压在我身上了。他看起来那么精瘦,力气还真是不小,看来他是藏了一身的贼膘啊。
他就那样趴着,和我一个人睡觉时的姿势一样。
我突然对他有一种怜悯,或许,我怜悯的只是自己?或许,我觉得和他是同病相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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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天亮之前离开我 (85)我抱住他,让他转过脸来面对着我。他不再象个孩子了,他的眼睛里有太多的内容,多得我都看不过来。
我抚摸上了他的脸,他突然崩出一句:“你还是不喜欢我。”
他的话让我心里很难过,“不,我是不喜欢自己。看我刚才,象不象个荡妇?”
我的嘴被他用手结结实实地堵上了,“袁清,别这样说你自己……”。
甩了一下头,把他的手甩开,“你叫我什么?”
“……”。他垂下了眼睑。
“叫我姐,啊?”他不会忘了那次遇上徐建文的事儿吧。
“不,你不是我姐,你是袁清”,他坐了起来,挪到床尾转过身来面朝着我,“可你又不象袁清了。听你刚才说的,好像咱们俩是配种的猪,真让人恶心!你别这样对自己,也别这样对我了!”
他的话让我的脸腾地红了。因为他说话的直露,也因为我刚才的放肆,更因为我内心的极端想法被他看破。
我并不比他聪明多少,他其实什么都知道。既然这样,我还是说实话吧,“我也恶心。其实我现在对这种事真没心情。”
“那你为什么不拒绝?”他象是在和我谈心。
仰脸看着屋顶,我没心没肺地笑了,“我如果表现出一点儿拒绝的意思,我们俩这会儿就真成配种的猪了。你肯定会上的,对吗?哈哈,我又说话让你恶心了吧?”
他伸出手拉了我一把,让我和他对面坐着,脸上使劲挤出了一点笑,“袁清,就因为你说话太恶心,你才又逃过了一劫。”
“……”。看着他那样的笑,我扑上去抱住了他,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他也抱住了我,抱得很紧很紧。在他的怀抱里,一种暖融融的东西,在我的心里慢慢地涌上来。
这样沉沉地坐了一会儿,我们放开了。一时间,竟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似乎我们两个又成了陌生人。
难道我们不是陌生人吗?他知道我叫袁清,我可是连他叫什么也不知道呢。
对了,我一直想问他来着。取出他送我的那个打火机,“这个Z是你的姓吗?你姓什么,赵?张?郅?甄?展?……或者,这个Z是你名字中的哪个字?你叫什么?争?忠?……”
这回他是真的笑了,“别瞎猜了。以后,你也叫我轴子吧,车由轴。当然你要是乐意,还可以继续叫我披头芬。”
“哈哈”,我一听就忍不住地联想到好吃的了,“你干吗不叫肘子?那我见了你可就更加垂涎三尺了。”
“轴子是他们给我起的外号,轴嘛,就是执拗,认死理儿。”他呲着牙笑着,笑得春风化雨阳光明媚。
“你?不会吧?看你挺灵泛的一个人啊。”我可还真看不出来他有哪点儿轴的。
“我要是灵泛的话,会让你这样一次次得逞?我想让你真正喜欢上我,而不是把我当作替代他的工具……”。他盯着我看。
他?哦。我对这个披头芬,就是这个轴子,真是很不公平的。可是,唉!
我的叹息被突然的来电铃声给截住了。曙光!
哦,我的曙光,他还是回来了……。虽然迟到了一些,但我可以不介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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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天亮之前离开我 (86)可是,在我按下接听键的那一刻,电话挂断了。
我随即打了过去,已是:“对不起,你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他什么意思?!只是来提醒我他的存在吗?!用不着!他爱上哪儿去就上哪儿去好了,冷不丁地来传递他的什么信号啊!我攥紧了手机,把它狠狠地摔了出去。
床的对面,立着披头芬放衣服的一个布衣柜,拉链半拉开着,我的手机正冲着那儿飞了过去,落在了里面。也许是落在了什么衣服上,几乎没有声息。
“是他吗?”披头芬的声音掺进了冰凌一样,他让我觉得冷。说出这样温度的话来,他也暖和不到哪儿去。
他盯着我看。可是,我连一滴眼泪也没有了……,也许眼泪流出来也会被他的话冻结的。
整理好衣服,下床来穿鞋子。我细巧的高跟鞋和披头芬大船一样的运动鞋放在一起,我都不认识它们了。他的脚可真大。
去衣柜里找我的手机去。我要走了,它也得跟我走。曙光的错并不是它的错,我不能把它抛弃了。
怪不得手机会下落无声呢。原来,它落在第二层角落一个鲜红的文胸上,而且正落在那两个鼓鼓的海绵垫的中间。
它倒真会找地方。当初我买这个手机的时候,人就明确地告诉我这是款男士手机。我觉得她的说法有些可笑,它只是款式简洁了一些,分什么男女啊。可从今天的事来看,手机,也还真是有性别的。我的这个手机是男手机,而且是个很色的男手机。
哦不对,这么说来,我每天用着它,随身携带形影不离的,我就是一个很色的女人了?哈哈,想来真是有意思。
“你笑什么?没见过吗?那个是你们女人用的东西。”披头芬把冰凌一个劲儿地往我身上浇来。
挺冷的,冷得让我清醒。是啊,披头芬是男的,他的衣柜里怎么会有女人的内衣?难道,他有恋物癖?他变态?……我的天,还有他的长头发!
我感到身上一阵阵发冷,脊梁上也冒出了一层的冷汗……
这么多天以来,追着缠着我的原来是这样一个心理有毛病的家伙!
我不敢回头看他,可我知道自己的面如死灰样儿。
让我好好想想……,他说他喜欢我,可他又一直拒绝我对他的热情……,还有,他对我的欲而不能……,他是在给自己找遮拦的道具!我的天!他,应该是同性恋!看样子,他把自己当成是女的了吧?
呕……我想吐了,比闻到醉鬼出酒吐出来的污物还要想吐!
我的眼前晃动着什么,哦,披头芬的手,“又在想什么呢?看你的脸色儿,吓傻了?你的小脑袋瓜子里成天都胡想些什么啊?那不是我的,我又没毛病,能自个儿没事儿戴着玩儿啊?那个,肯定是我以前的女朋友们留在这儿的,具体是谁的我也不清楚。这柜子很长时间不整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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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天亮之前离开我 (87)什么?!哦……,白吓出我一身的冷汗啊?我真是昏了头了,他才25岁,正是谈恋爱的年龄,他有女朋友很正常啊……
只是这么多天他一直对我穷追猛打,我还一直以为他是孤身一人呢。
其实象他这样,总是耍呆摆酷,又经营有酷酷店面的小男生,应该有不少女孩子青睐的。
好了,真相终于大白了。而我,在他这里就尤其不合适了。我的老公刚刚来过电话,他女朋友的衣服赫然摆在我眼前,我不能继续在这儿呆着了。
如果给人看到一个已婚而年近中年的女人,和一个未婚的男生在店里呆一晚上出去,那算什么事啊。再说我也真该离开了,天光就要大亮了。
再过些时候,这条巷子里的各个店面就会陆续开门营业,熙熙攘攘的顾客会蜂涌而至,这条巷子的生意总是好之又好。那时,玲子,还有店里的其他小姑娘就会赶到,跟她们的老板轴子一起,打理他们的生意。
而我在今天休息过之后,明天一大早仍然会踏着准点到机关上班去,坐在我那个更换了台卡,职务一栏标明“主任”的办公桌前,用心做好我新上任后的相关工作。
我们,就是我和这个披头芬,原本就不会协调统一在一个生活轨道上。
走吧,走吧,还是走吧。
我走的时候,他没有和我说什么,也没有对我做什么,只是墩坐在床上,一幅很无力的样子。
也许这两天我连带着把他也折腾累了吧,其实我也累了。
回到家懒懒地休息到中午,把冰箱里那点儿冰饺给煮吃了。其实之前妈妈打来过电话,让我过去吃饭,我怕她问起曙光我无法回答,就推说我正炒着菜呢,把电话挂了。
下午逛了逛超市,逛了很长很长的时间,买了很多的东西,主要是下周的食物。
后来,回到家早早地吃过晚饭,上小区边儿的小游园呆到很晚。逗逗蹒跚学步的孩子,跟锻炼身体的老人们聊了会儿天,试了试一个孕妇的休闲鞋,给几个溜旱冰竞技的少年当了次裁判。我淡淡地笑着,幸福着他们的幸福。
晚上,一个人睡在客房里,没有太多睡意,无聊地捋着自己的头发,开始胡思乱想。
不知怎么就想起了披头芬,想起我们相拥着度过的那几个小时。那时我们都没有想太多,自自然然地,不知不觉就睡着了,而且睡得很沉。
那是一种很奇妙的状态,没有刻意亲密,也没有刻意逃避。
倒是曙光,他象是在有意逃避我!也许,他是在逃避自己……。
我心里清楚,如果我这时候追上去,就会象人追着找人一样越找越找不到,我要做的,就是原地等候。这个原地,就是我和曙光法律意义上完整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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