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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天亮之前离开我(转载)

别在天亮之前离开我 (88)这个家在某种意义上还在。尽管那不知道何时会终结的等待会消耗掉我很大的精力和热情,我却别无选择。
就象我天亮之前必须从披头芬那里离开一样,我晚上这个时候呆在这个家里,也是别无选择。
别无选择的,还有周一早上按时上班去。
从上周五下班离开机关,到过了双休日再来这里上班,没有人知道我的心在苦苦挣扎中经历了怎样的煎熬。虽然休息时间并不比以往少,质量却真的是少有的差,以致于我走进办公室的时候还是恍恍惚惚的。
自从王主任调走小姚调来后,我这个小办公室,已经换作是小姚比我早到了,这周一仍然是。并且,卫生都打扫结束了。
这两个人一间屋子,年纪又相当,打扫卫生这类活儿,我们应该共同动手做的。看着拖干净的地板和抹干净的桌子,真让我有些不好意思。
不过还好,因为我们两人一直处得不错,小姚看起来倒没有太计较。如果是别人,可能我早就有摆谱的嫌疑了。
虽说这样,我还是不想让小姚心里有什么想法。毕竟她也险些和我平级成为大办主任了,现在被迫来到我的手下当兵,我不能不顾及她的感受。
我能做的,就是赶紧给我们两人的茶杯里全部冲上茶,冲的是我星期天在超市专门买来的养颜茶。
女人嘛,都喜欢这些养颜之类的东西,为此可以让脸让嘴试遍尝遍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虽然大多时候效果并不怎么样,也照旧前赴后继勇往直前,虽然屡试屡败,仍要屡败屡试。
和小姚笑着交流了几句相关经验,就都开始工作了。
如今我每天要做的,相当于批发站站长的工作,把机关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分配的相关工作分配到每个人的手上,然后,由小林配合着验收,审核上报。需要下属单位做的工作,召集人员开会,说工作要求,进行督促,限时完成,审查上报。
都说干事业的通常有两种人,一种擅长创业,一种擅长守业,而二者兼备者,则为成功者。我觉得自己就永远成为了事业成功人士,因为我至多属于那种守业的人,没什么开拓精神。接手办公室事务以来,我求的就是一个“稳”字,只希望各项业务稳打稳扎,别出什么差错。
我的这种思维方式传染了小林。他在业务上下了很多的力气帮我监督和核查,我对他不胜感激。因为这些天来我自己无法道于外人说的家事,我已经投入不了太多的精力在工作上。
可是,我又不得不强迫自己投入进去。我一向是个不喜欢难为自己的人,但是,我现在心里再苦,却因为难为不了任何人,就只有难为自己了。
想想,替自己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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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天亮之前离开我 (89)周三下午,我刚收拾完东西要下班,林菲找到机关来。她现在的样子,已经看不出有什么阴影在心里了。不便问她做了什么样的排解,有一点对我来说是肯定的:她快乐,我也就快乐。
她一幅兴致勃勃的样子:“袁清,听说小魔女店里的包不错,咱们看看去?”
哦,小魔女?我知道,还去过。那是一家女式时尚休闲包专营店,商品一向以新奇特著名。只是,这店在建安巷,就是披头芬那儿……
“走啊,借借你的眼光,咱们一人买一个去。我这个包用了很长时间了,都用烦了。”林菲催着我。
我要说我不想去,可能得花很长的时间和她说明白。再说,我不想和她说太多。不仅是她,我现在谁也不想说太多。因为,根本说不清楚。既然这样,我还费那个劲儿干什么。
唉呀,我怕什么呢,那儿又不是披头芬的天下。就是真遇上他,他也不会把我吃了。他就是能把我吃了,也会消化不动吐出来的。
去就去吧,反正我也挺喜欢逛包店的。我家里各式各款的包有很多,再见到了中意的依然会买。其实不仅是我,很多女人都对包有偏爱,我记得小魔女打出的广告就是:“包”拢女人心~
女人的包,就是女人的一个小家。钱包,钥匙,手机,小化妆袋,笔,通讯录,面巾纸都在里面盛着。如果一个女人要离家出走,通常只需要拎起包走就可以了,这足可以看出一个包对女人的重要。
小魔女的店老板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重要的东西总是金贵的嘛,所以,虽然他们的包漂亮,可那价格,也确实……贵得漂亮。
挑来拣去的,我选中了一个布包,包体象一弯半月,拎起那宽短的带子挎在肩上,就比较得象一个满月了,因为,本小姐的肩膀似乎比较宽厚^0^
包的整体颜色,是淡淡柔和的黄色,看来商家真准备让这成为一个月亮包啊。今天,我就把月亮带回家喽~
林菲也选中了一个。我们把原来包里的东西都拿出来放进了新包里,先试试新呗。
拎着旧包,没舍得扔,毕竟当时买的时候,也是精挑细选来的,这些啊,回去存起来,没准儿哪天一高兴拿出来,肯定又是喜欢得不得了呢。女人的服饰不也如此吗,流行来流行去,却经常是终点又回到起点的。
出得店来,站住脚正想和林菲商量着是不是找夜市吃小吃去,却发现有人死盯着我。
不是披头芬,是那个“鸡公兄”。
人的感觉总是奇怪的,尤其是女人,很多时候直觉特别准确。其实这个鸡公兄只是在小魔女隔壁的店门口站着,巷子里面也正是人来人往,我却一下子感觉到了他直射而来,想要割伤我的目光。
我直着向他看过去也许有些贸然和不礼貌,但却证实了我的判断:他的目光里有着我从来没有感受过的危险信息。
眼睛是人体中无法掩盖心理的焦点。这个年纪有一把的鸡公兄暴露出来的焦点就是:邪恶!
那种邪恶和宋校长看林菲的不一样。姓宋的邪恶里只有贪婪和欲望,而这个鸡公兄,邪恶里带着赤裸裸的恶毒!他的脸上虽然有笑容做遮盖,却遮不住一些残忍的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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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天亮之前离开我 (90)林菲在我转头望去时,也跟着我看过去。她也注意到了那人眼里的东西,我知道她的担心和紧张,因为,她抓住我的胳膊抓得很紧。
这些让人恐怖的东西离我的生活太遥远了。不仅是我,离见多识广的林菲也很遥远。那个姓宋的那般无耻,也并没想要毁灭什么!
这是怎么回事?我和他没有打过任何交道。除了给他起过一个外号,我没有任何得罪他的地方。
明知道那只是一个逗乐的外号,他不至于对我有仇恨的。可是,我和他能有什么过节?
这个鸡公兄见我一直看着他,就转过脸抽烟去了,再也没有回过脸来。可他盯着我看的几分钟,却无声而惊心,让我无法忽略。
我是不是看走眼了?我是不是太敏感了?我是不是因为最近不期然发生的事情太多,有些惊弓之鸟了?
不,除了害怕失去我的家我的爱,我根本什么都不害怕。
林菲拉着我,“走吧”。
出了巷子,我不由得有些沉默,因为我还是想不明白。林菲小心地问我:“那个人,你认识吗?”
认识不认识,这叫怎么说啊,说不认识吧,我还给他起过外号呢,说认识吧,我们那能叫认识吗?
看我不说话,林菲更担心了,“袁清,我看他,对你好像……”。
林菲有些说不清楚,可她在替我不安。
我真想不明白这突如其来的一切是为了什么,反正一下子没了心情再逛下去。
这时郭宗海打来了电话,说想和林菲一起找个人办点事。林菲和我说过之后,很抱歉地看着我。
在林菲的心里,郭宗海是最重要的。虽然我的友情对她来说也重要,但这和她对郭宗海的爱情比,没有任何可比性。
于是我笑着对林菲说我一会儿就回家了,让她放心地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
看着林菲上了车,我掉过头来找那个鸡公兄去。买再多的包扛在肩上我也背得动,可是我不想这样无缘无故地心里背着包袱回家去,我不堪其重。
好,他正从刚才那个店里走出来,颠着大胸脯子往这边走。
站着等他吧,也顺便歇会儿吧。穿着高跟鞋逛街,毕竟是有些累的。我把新旧两个包都垂下拎着,定定地看着他过来。
他快走到我跟前儿才看到我,怔了一下,扯着嘴角笑了笑。
那种笑,是狰狞的笑!披头芬也曾笑得面目狰狞,可是狰狞在皮上,而他的狰狞在肉里……
而且他的眼光里,竟然还有一些威胁,我不知道我哪点儿可以让他这样放肆!
“干什么?”他不客气地问。
“……”。我没有回答他,等着他继续向下说。
这也是一种心理战术。从我发现他挑衅地盯着我看起,我就知道,我必须迎战。而我进入战备状态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让自己变冷,变硬。
我虽然还不清楚他到底是什么人,他对我到底有什么想法,有一点我是清楚的,那就是:他想致我于死地。我根本不可能指望着感动他温暖他,让他放自己一条生路。那句话叫怎么说来着:横竖都是死,也许拼一下倒可以赚他一个。
从来没有接触过这类人,可我相信自己的下意识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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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天亮之前离开我 (91)“够牛!”他抽了一口烟,脸扭到一边儿把烟雾喷了出去。
“妞儿,信不信我刚才想喷你脸上?”他又抽了一口,斜眯着眼问。
“信不信我会把这两个包全摔你脸上,打得你满脸花?”是接口的时候了。
“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就你们这些人,都他妈茅厕里的石头,臭硬!”他不耐烦地把那支烟掷到地上,用他那双又脏又皱的皮鞋狠狠地拧着踩碎了。
他是个什么玩意儿?!你们?他指我和谁啊?披头芬?不会吧?说什么臭硬呢,他才是拿厕所当食堂,一张嘴就满口喷粪呢!
瞧瞧那双森达鞋,穿别人脚上跟他脚上,感觉一点儿不一样!就他,穿再好的鞋,也跟刚翻过山越过岭犁过地趟过河一样。
看我瞅他的皮鞋,他气恼地从牙缝里挤出来一句:“这么久了还这么欢实?!行,我看你们能蹦达到什么时候!”
莫名其妙!他说什么呢?!
没等我问他,他倒开步走了,“继续和你的小情人儿鬼混去吧,使点劲儿,把动静搞大点儿,别夹着掩着吊起来卖。”
我的天!这混蛋他说什么呢?!“你不是吃人饭长大的啊?”我追着骂了他一句。
他回过头来低声说:“我是吃人长大的。”
吃人?你他妈是狼啊?正要骂他,肩膀被人拍了一下。披头芬。
哦,那鸡公说的小情人,就是指披头芬吧?他刚才一定看到他了。对,以后就叫他鸡公了,谁还跟他兄啊,他不配!
他到底是个什么人啊?他和披头芬不是挺熟吗?有这样说人的吗?再说了,凭什么说披头芬是我情人啊?以为人都满肚子的男盗女娼啊?!
“放开!”披头芬看我站着没动,干脆把手搭我肩上了。我正烦着呢,把他甩开了。
“刚才听你冲老黑嚷什么人是怎么长大的,难道你是气大的啊?动不动就生气!到底怎么了?”披头芬的话听起来很体贴,他似乎忘了我上星期天在他那儿让人郁闷的误会了。
唉,也是,我又在气自己了。事儿都没闹清楚就开始生气了,真是的。那个鸡公,就是披头芬说的老黑是不是在犯神经啊?我跟那种人较什么真儿啊?就他,臭地痞无赖一样,我犯得上跟他生气?
不过也真是,我也够倒霉的!买了个包,包了一肚子别扭回去!
“说话啊!想啊想的,想什么呢?半天不说一句话,光站这儿思想斗争呢?走走走,先吃饭去。”披头芬拉了拉我的包。
唉,我怎么每次见到他,都是吃吃吃的,“我早把气吃饱了,还吃什么啊?”
我一说他倒笑了,“那就先顺气再吃饭。说说,老黑怎么气你了?”
“你说那人叫老黑?他姓黑吗?”我可知道,真有人姓黑。
“这个嘛”,披头芬四下看了看,“有话别站在路上说。要不,你上我那儿吧?”
“好吧”。他还真是个不记仇的好孩子……
现在也只有如此了,事儿弄不清楚,我也吃不下啊。其实不想和他一块儿吃饭,一会儿问明白了就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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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天亮之前离开我 (92)逗扣年华的生意一直是不错的,我们进去的时候人还正多,很多学生趁着放学在那儿欣赏着比较着挑选呢。店里的营业员有三四个吧,穿着统一的上衣,一种亮黄色的T恤。我只认得玲子一个,和她点了点头就算打了个招呼,其他几个小姑娘好奇地看着我,直到我和披头芬进了里面的小屋。
“把包放下,看你这样子我就紧张,随时要走似的,我又吃不了你”,披头芬到外面搬了个凳子进来,“坐下吧。放心,不要你上床。”
他的话让我忍不住笑了,“上就上,谁怕谁啊?切~”。
我和披头芬真是挺奇怪的,总是随意地说着一些很严肃的话题。
他也笑着,“袁清,我跟你怎么就不能真的生起气来啊?”
“晕了,你以为生气好玩儿啊?”,我急着问他问题,也就顾不上教训他又直接叫我名字了,“你还没回答我呢,那鸡公,你怎么叫他老黑?”
披头芬不笑了,难得地严肃起来,“你怎么认识他的?”
“我哪儿认识他啊?不是你让我给他起外号嘛,就那样认识的。”我的言外之意:还不是你多事!
“哦。以后,他那号人你可别沾。”披头芬交待着我。
“怎么了?我沾他什么了?对了,你怎么知道我来建安巷了?”刚才他去的倒是及时。
“哦,是小乖跑来喊我,说你不知道怎么惹着老黑了,让我赶紧过去”。披头芬说。
“小乖?我没见着她啊。”我对她还是蛮有印象的。
“你没注意她,她看见你了。当时她去小魔女旁边儿的店里调货,老黑就在店门口站着。她无意往外看了一下,看见你了,她本来想出去跟你打招呼,可是见老黑盯着你看,觉得不对劲儿,她拿了货就没走,害怕你有什么事。后来就看你和老黑在吵什么,老黑很生气一样,她就怕了。”一气儿说了这么多,披头芬很费劲儿一样。
“怕什么?怕那个老黑?”原来事情真不象我想得那么简单。
“唉呀你不知道,他不姓黑,可是嘴黑,手黑,心更黑,再说他年纪大,大家私下里就给他起了个外号叫老黑。其实别人也不敢明着那么叫他,也就我叫他他不恼。对了,你怎么得罪他了?”披头芬一直关心这个问题。
原来如此……。可是,“我也不知道啊!他今天说我的话很奇怪的。”我给披头芬说了一下那个老黑的流氓言行。当然,没说小情人儿之类的那席话。
披头芬也奇怪,“他是不是搞错了?认错人了?”
啊?郁闷!……
我还是觉得有些蹊跷,他怎么就偏偏认错我了呢?“他是哪个店里的?”
我来这条巷子好几次了,是不是无意中进他的店里说过什么冒犯他的话啊?反正我说话总是很随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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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天亮之前离开我 (93)“他?哪个店也不是。他是这一片儿收保护费的。”披头芬的话让我听了很有些不可思议。
“什么?象电影电视中的黑社会一样?”真有这样的事这样的人?
“是啊,别把眼瞪那么大,你没听过没见过的事儿多了。这么和你说吧,如果哪个店里不给他上交的话,也许哪天早上起来,店面的玻璃就会烂了好几块,也许哪天生意正好呢,店里会莫名其妙地着起火来,也许哪天就有人在你店里因为不值得的几句话打起架来,也许人正多呢会有人嚷嚷着他的钱包在你店里被偷了跟你缠个没完……,只要给他交费,这些事他帮你摆平。”披头芬象在讲故事。
“其实,那些事端本来就是他制造的,对吗?”我有些明白了。
披头芬点点头,“对!你就是聪明。都是做生意的,和气生财嘛,谁会为了几个小钱儿给自己惹麻烦?因为他要的也不多。不过这一片儿的店面多,他收的费用,也够他和他手下的几个小混混儿花的了。其实大伙儿都烦他,可是又不想得罪他。他这号人就是臭狗屎,谁的好鞋去踩啊?也就你吧?”
原来那个鸡公是个不走白道走黑道的社会渣子啊。可是披头芬说了这么多,我还是没弄明白,“他怎么就偏偏把我认错了?”
“问我?我还真不知道。好了,别想那么多了。到他那个年龄,可能早就老眼昏花了。认错就认错呗,有我在,他不会把你怎么样的。”披头芬准备拉门出去,“走,咱们吃饭去吧。”
别慌,这事儿咋想咋有些不对劲儿……听他的意思,那个鸡公还挺买他的帐,这么说,“鸡公自己制造麻烦,再来收你们的保护费,莫非他找我麻烦是你安排的,然后由你出面英雄救美?”
“什么?!不领情就不领情吧,也不能这样想我啊!起来!你走吧!”披头芬咆哮一般,把我一把推了出去。
店里的人可能都听到了动静,见我狼狈地出来,都站着不动看着我。
我可丢大人了!今天这是怎么了?又烦心又受气的?早知道我来这里干什么?都是那个林菲,急着来买什么破包啊?
对,我的包还在他桌上呢!不拿包我怎么回家啊,钱包钥匙都在包里呢。
我重新推门进去,披头芬正坐床上气得跟吹猪一样喘呢。他刚才够不给我面子的!他气,我不还一样气?!
赶紧走吧,别一会儿他再做出什么事来让我难堪。
“你的心可真硬”。披头芬的话,怎么让我听出来一些幽怨的味道?
我迈不动步子了。他很少这么生气,看来真是我太过分了……
这么多天以来,也只有他一直惦记着我,尽可能地给我安慰,容忍着我的任性刁蛮和坏脾气……
明知道我那会儿很危险,我的好朋友林菲还是客气几句后离开了我,真正担心我的,是这个披头芬……
我怎么落得如此可怜,到头来,给我壮胆为我撑腰的,是这样一个我总是奚落着的瘦巴巴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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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天亮之前离开我 (94)冲上去把他抱在怀里,所有的语言汇成三个字:“对不起……。”
他把头埋在我的胸前,一句话也不说。
“我都说了对不起了”。我托起他的脸,却看到他的眼泪……
我的眼泪已经为曙光流完了,这会儿只剩下心酸……
想要重新把他抱在怀里,他却推开了我,抹了把脸,还是那样半低着头坐着。
我终于无力地颓然坐下,坐在他的身边。“别生气了,我经常那样信口开河的,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这话,就相当于给他赔不是了。
“我都不知道你心里到底怎么想的!我是喜欢你,可也没有强迫过你喜欢我吧?要是想得到,用什么法子不行啊,用得着那种下三烂的手段?再说,你不比谁精啊,我能骗得了你?我那不是给你说宽心话吗,就老黑那种人,我太了解了,他癞蛤蟆趴你脚面上,他就是不咬你,他也恶心你啊!他好歹给我些面子,所以我才敢夸下海口,别人也不敢这么说啊!闹了半天,你一点儿也不领情,还倒打一靶!算我今天多管闲事儿……”,他通通通地说了一大堆,见我一直不接他的话,自己打住了。其实,我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别装可怜了,我就见不得你这样儿。唉!我这是给自己……”。披头芬不知道是在为自己叹气,还是在为我叹气。
想想,我刚才的话是太伤人了,他也真的生气了,“那你说,我要怎么做你才能不生气?”
“有你这句话,我就不生气了,真的,我也算值了。”他的话让我听了心里很不好受……
这种时候,我不能再提回家的事,他一定又要生气了。可是,我也不能总是和他呆在这个小屋里吧,外面的人也许还留心着动静呢。想起鸡公的话我就恶心!
还是上外面去吧。“咱们吃点儿什么?”
“我点地方吗?”他笑了起来。
他笑什么啊,“不会想狠狠宰我一顿吧?咱可说好了,超过二百块,可得你打发。”
“没问题!不会把你吃破产的,去口满福就行。”
他倒想得起来!哦,就是大学城那儿的小饭店,我和他在那里吃过一次饭的那个。
可是那儿离我家近,吃过饭他要硬上我家去,我该怎么办?
“没诚心不是?”他拉下脸来,又要生气的样子。
好吧,去就去吧,反正那儿的川菜也蛮不错的,经济实惠还挺对胃。
玲子见我们出去,笑笑地和我打了声招呼。披头芬给她留了一百块钱,“一会儿你们几个关门吃夜市去吧”。几个小姑娘一片欢呼声。
呵呵,原来快乐是这么简单,我也不由得高兴起来。什么鸡公公鸡的,全TMD见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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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天亮之前离开我 (95)没有打车,坐公交到大学城下车,然后步行。
披头芬也已经高兴起来,和我有一句没一句地贫着,“你的包好好漂亮~”。
我也乐得和他贫,“要不要送给你啦?包你生意兴隆四季发财的啦~”
就这样,两个人轻松地说着,开心地笑着,笑过继续贫,贫着又都笑。
我突然很留恋这种感觉……
小饭店到了。这次倒没有什么人,我们直接进了一个雅间。
“吃什么?吃饭可是不仅管饱,还得管好”,披头芬翻着菜单,“要不,咱们还要上次的菜吧,我看你挺喜欢的”。
“切,好像专门为了我似的,你不是也爱吃吗,得了便宜还卖乖啊?”我逗着他。
“哪儿啊,我能吃辣的,可吃不了麻的,上次我是舍命陪你呢!”他把话说得很严重。
“真的啊?”我觉得他在夸大其词。
“骗你干什么,当时吃着麻得我发抖,回到店里嘴唇还在跳!”
他抖着嘴唇颤个不停,我一看就乐了,“我的天,真要晕了!我怎么看你那会儿吃得挺带劲的?还以为你口味跟我一样呢。”
“麻点算什么,就是苦也没关系,和你在一起,吃糠咽菜也心甘。”他呲牙笑着。
他倒是越来越会说好听话了。
从我们进去到出来,一直再没有别的人就餐,除了服务员进来上菜,好像那天只有我们两个人,于是能够很安静地吃饭,那顿饭可真是“食不言”了。
吃完饭出来,他送我回家,仍旧步行着,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他没有要跟我到家里去,到小区门口,就自觉地和我说再见了,倒让我觉得有些意外。
“好吧,也不早了,你回去吧。对了,说好今天我请的,结果是你请……”。快吃完饭的时候他出去了一趟,后来我叫服务员买单的时候,被告知他已经结过帐了。
“哪能老是让你请,饭是两个人吃的,得轮流坐庄,这样才公平”。他拦了一辆出租,冲我摆了摆手,“走了啊。”
他也说到了公平这个词。
我曾愧疚于自己无法对他做到公平,可是认真想来,这世上的事本就没有绝对的公平。
他对我又何尝是公平的呢,我和他没有顺理成章的开始,没有同舟共济的过程,凭他的一句:我喜欢你,他就想得到我的心,得到我的人,而且还是在我曾经沧海之后,这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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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天亮之前离开我 (96)也许他付出了对他来说很多的东西,我也曾想说服自己,给他的付出一些回报,可是,我总是不能。即使我能,我用的方式他也不会接受。那个中滋味,不是当局者根本无法理解,更不是我们各自的一声叹气就可以释怀的。
尤其是现在,我没有心情理出头绪来怎样来补偿他,因为我的生活已经没有目标了。
我不知道自己陷入了怎样一片混乱。那个法定的丈夫玩起了失踪,而总在我身边晃悠着的是一个随时可能与我发生危险性情的孩子。
他还是个孩子,而我已经经历了太多的东西,无法再回到年轻时代了。他会有很好的路要走,会有可爱的女朋友,他们会度过幸福疯狂的恋爱时光,然后在光明的大道上携手同行。
而我,是他生活中的什么人?一个在迪吧碰上后莫名其妙就算认识了的已婚中年女人!
然后呢,几次更偶然的相遇,他也卷进了我混乱的生活。他想拉我出去,可是我却把他拽了进来。在我们挤在一起挣扎的时候,彼此的碰撞让他对我有了一种不该有的想法。
不,我不该让他和我呆在一起的,他从我身边走过去,前面会有更好的属于他的风景。我如果让他继续滞留的话,那可就是真的害了他了。
至于我和曙光,他一定还生活在我的周围,我有感觉。只是他那边发生了什么左右了他的事,他无法再来面对我。
两个人的事得两个人一起处理,在没有等到他回来之前,我不能把别人搅进来。
而且,我不知道我的等待得多长时间,我不抱希望会有奇迹发生,我要等的,只是一个早已注定要到来的结局。
不管那结局是什么,我敢断定,那都不会是我所希望的。所以,我要做的,只是让时间告诉自己得接受的坦然一些。
在那个结局到来之前,我得为自己准备退路了,我得为自己找到一个新的栖身之地。
这个栖身之地,当然不是那个披头芬能给我的。
我们有着太多的差异,不仅是年龄,更是思想。
对他来说,这世上没有难题,似乎所有的答案都可以用是或否来决定。对我来说不是,有太多的似是而非,需要我用心解答。
是,得用心解答。用心,而不是用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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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天亮之前离开我 (97)我的天,刚才我都在想些什么啊,找新的栖身地?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要放弃我的家了!
我的家,我倦鸟归时的巢穴,它就那么脆弱,仅仅八年时间就面临着坍塌的危险,让我着急着自寻出路吗?
不,其实我不用寻什么出路,这个家原本也没有危险,只是我习惯了曙光对我顶天立地的爱,他乍一闪开,让我头晕目眩觉得要天塌地陷而已。我只用找到曙光,一切就会迎刃而解!
想想真是心惊,刚才我居然想到替代曙光的人选了,还考虑过披头芬是不是合适……
这还是我吗?怎么这样陌生?如果我心底的想法暴露出来,那我在人眼里就成什么人了?就是在我自己心里,我又算个什么样的人?!
“不回家做饭啊?”突如其来的问话让我吓了一跳。
哦,原来是一个小区里住着的阿姨。她就在我家前面那幢楼上柱,也是三楼,站我们家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她家的阳台,那里经常晾晒着老人的衣服。
这个阿姨看着就面善心慈。她的婆婆可能得了那种老年痴呆症,行动也不便,可她没有一点儿嫌弃的样子,坚持在天不冷的时候,每天傍晚用轮椅推着她的婆婆在外面转转,我在小区外的那个小游园经常能够遇上她。
她对老人很细心,我看到轮椅上垫着厚厚的垫子,老人的腿上还盖着条薄毯。 “阿姨,我在外面吃过了。你还没做吧?”
“没呢,就两个人的饭,好做。”
嗯?就两个人?
也是,她们家好像就她和她婆婆两个人。小区里面的人都说,她力气好大的,轮椅就放在她们一楼的楼梯底下,她每天把婆婆背上背下的。
至于她家里别的人,大家从来没有见过,她也没有提起过。再说她每天那么深居简出的,不大和人打交道,别人就更不好问了。本来嘛,自己家的事还管不过来,谁还会太关心别人的家事呢。
反正我一直觉得她是个好人,现在这样的好人已经不多了。冲她这么久以来能对婆婆这么好,我就敬重她。
“奶奶吃饭可以吧?”我和她一起走着,扯着闲话。
“好着呢,这见天晚上都喝一大碗粥呢。”她很欣慰的样子。
“那就好,这人上了年纪,就是个饭力,不能吃饭可不行。”我乐于和她多说几句。
她不是个爱说话的人,和人迎头走路也总是笑笑着点点头。其实不爱说话人,她不一定就不爱听人说话,我看她就是。我和她说得越多,她越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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